酱香型白酒作为中国白酒的重要品类之一,其生产过程和品质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由茅台集团牵头,联合中食院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以及多家兄弟酒企共同修订了相关标准文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产品类型、香型特征以及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
在香气描述方面,该标准首次针对不同酒精度数的产品,采用具体的语言进行专业评价。对于生产日期起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分别提出了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在出厂检验环节,首先需要检查生产记录文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检验。标准明确规定,只有满足酱香型白酒(大曲)生产工艺要求且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才可在标签上标注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为酱香型白酒的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品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