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10781.4-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该标准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现行的GB/T26760—2011。
修订背景
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在此背景下,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构建“面向消费端”的新型白酒标准体系,以更好地引导消费者直观认知酱香型白酒的产品特性,从而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详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并描述了试验方法。适用于酱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环节。
主要修订内容
术语和定义
明确酱香型白酒的产品类型和香型特性,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产品。
新增产品术语定义:
酱香型白酒(大曲):以糯高粱、小麦为原料,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注:生产全过程中不进行人工接种微生物,且不使用外源酶。
酱香型白酒(其他):以粮谷为原料,不完全采用或不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注:如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酱香型白酒。
新增关键生产工艺术语定义。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是不同香型白酒风格和特点的核心支撑。新增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对不同类型酱香型白酒的关键生产工艺进行科学和规范,整体提升酱香型白酒的质量水平,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
小贴士:在资料性附录(非技术要求)中以酱香型白酒(大曲)为例,深入阐述其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帮助相关利益方更好地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内涵。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不同酒精度范围的产品感官要求不同,反映其产品特点。首次在香气上对不同酒精度范围的产品,采用具象化语言进行描述,如花香、果香等。
小贴士:为更形象直观地表达酱香型白酒的产品特性,在资料性附录(非技术要求)中以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为例,对其香气特征进行评价和描述。该剖面图仅为产品特性的可视化表达方式之一,产品表达形式和特性不限于此。
注1:感官描述术语不限于图a)和图b)中所示。
注2: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常用感官描述术语说明如下:
酱香:采用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等酿造工艺使白酒呈现的香气特征。
果香:白酒呈现的类似果类的香气特征。
粮香:高粱、小麦等粮谷原料经发酵蒸馏使白酒呈现的类似蒸熟粮食的香气特征。
花香:白酒呈现的类似植物花朵散发的香气特征。
青草香:白酒呈现的类似青草类的香气特征。
焙烤香(焦香):白酒呈现的类似烘烤粮食谷物的香气特征。
酸香:白酒中挥发性酸类成分所呈现的香气特征。
曲香:高温大曲等参与发酵使酱香型白酒呈现的香气特征。
理化要求:明确表达白酒具有动态的生命力,对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分段表述,遵循白酒产品中酸酯平衡的客观规律。
检验和标签
出厂检验时,首先需检查生产记录文件,满足生产过程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
在标签上,两种类型的酱香型产品均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但只有满足酱香型白酒(大曲)生产要求并符合技术要求的,才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酱香型白酒(其他)”不应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实施意义
消费者导向:作为面向消费端的新型白酒标准体系框架下首个发布的白酒产品标准,从消费者视角建立了产品品质表达的标准化语言,并以可视化图形引导消费者直观认知酱香型白酒产品特性,有利于消费者更好地选择产品。
质量提升:发挥国家标准的技术引领作用,提升行业科技进步,规范和引导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学表达:归纳和传统固态法白酒工艺特征,科学表达其内涵,推广我国白酒文化属性。
(以下为原文中其他无关内容,未作修改) 酱香型白酒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文章推荐超5.2亿元,武汉大学2025年仪器采购意向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校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结果公布沉痛悼念!天津大学精仪学院教授、仪器专家范世福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