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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新国标**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批准发布了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包括GB/T10781.4-2024。这一新标准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
酱香型白酒的生产、分类、分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修订。让我们一同关注这一行业新动态,品味酱香型白酒的微醺人生。
与现行GB/T26760-2011相比,新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1. **定义与术语的更新**:新标准在原有定义的基础上,增加了“高温大曲”、“固态发酵”、“固态蒸馏”等关键词,以强调酱香型白酒的传统酿造工艺特点。明确规定“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2. **产品分类与分级的简化**:新标准取消了现行标准中以酒度划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分类方式,以及不同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的分级方式,统一以优级、一级进行划分。这一改变有助于酱香型白酒整体质量的提升,并推动酱香型白酒(其他)的品质提升。
3.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的增加**:新标准分别增加了对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在生产过程的要求,以沿袭和保护酱香型白酒的传统酿造技艺,并规范生产过程。
4. **感官要求的调整**:新标准在感官要求部分主要在“色泽和外观”、“香气”、“口味口感”描述上进行了修改,以更细致地评价酱香型白酒的感官特征。
5. **理化要求的调整**:新标准中不再按酒度高低划分理化指标要求,而是对关键的总酸、总酯、酸酯总量这三个指标均按照53%vol酒精度折算。考虑酱香型白酒在储存过程中的自然水解,对理化指标的要求以产品自生产日期1年为界限,1年以内的指标是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己酸乙酯五个指标,1年以上是酒精度、固形物、酸酯总量三个指标。
6. **取消卫生指标**:为了科学合理地构建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新标准取消了卫生指标板块。但需注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57-2012仍属于强制性标准,生产企业也应当执行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注的要求。
7. **试验方法的详细化**:新标准中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更改了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的试验方法,以明确试验方法,为监管方与生产企业提供更加明确的解读和指引。
8. **标签标识的变化**:新标准要求按GB/T10346的规定执行,即必须明确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仅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产品,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9. **附录的增加**:新标准中增加了与,以更易懂的方式对大曲
酱香型白酒的生产工艺与香气特征进行解读。
通过这些修订,新标准旨在推动酱香型白酒行业的高质发展、发扬传统、鼓励创新、贴近大众、走向世界。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与关注,并与自身经验结合,将更利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
关注酩阅,让我们一同探索酱香型白酒的微醺人生,品味有酒有故事的精彩世界。